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一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一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公布 2021 年对 1000 家事务所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对 199 家事务所和 465 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的结果,并公告 9 个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汇总 2021 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结果与 9 个典型案例,覆盖印章管理、函证缺失、底稿缺失等常见违规形态,可与往年通告对照观察行业整改进展。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一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公布 2021 年对 1000 家事务所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对 199 家事务所和 465 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的结果,并公告 9 个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汇总 2021 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结果与 9 个典型案例,覆盖印章管理、函证缺失、底稿缺失等常见违规形态,可与往年通告对照观察行业整改进展。
中注协2022年度共对186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259家事务所和336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对27家事务所和54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
推荐理由:中注协2022年度共检查1864家事务所并对259家实施行业惩戒,八个典型案例指向函证缺失与风险评估缺失等共性程序短板。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四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公布2024年对2226家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对343家事务所和78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公开谴责67家事务所和209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78家事务所和204名、训诫56家事务所和179名。
推荐理由:通告披露343家事务所与784名注册会计师受惩戒的规模与分级,并逐家列出质量管理缺失与函证、监盘、风险评估等程序未执行的典型违规情形。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五号执业质量检查通告,2025年共对2053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377家事务所和71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通告列出九起典型案例,涉及对同一报表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审计证据不充分、伪造公章编制虚假询证函、违反独立性要求及函证程序缺失等问题,被公开谴责的事务所包括永拓、中审华、上海普道兢实、上海中豪、河南中蓝等。
推荐理由:汇总九类典型违规情形与惩戒处理,覆盖函证缺失、独立性违反与虚假印章等问题,可用于执业风险自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姚福欣、江峰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023 年年度审计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测试、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指明审计机构在风险评估、函证、访谈等多项程序的具体缺陷并予以公开谴责,可作为同类审计失败案件的情节与处理参照。
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世茂、霍耀俊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大华所在为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同时列明大华所与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及援引的多项审计准则条款,函证、关联方识别和访谈程序的细节可作为同业执业风险对照的参考。
证监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作出处理,认定其在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所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针对中兴财光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在九有股份四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作出行政处罚,列明违反的多项审计准则条款与具体程序缺陷,可作为同业程序对照样本。
证监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830,188.68元并处罚款8,490,566.04元,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霞、孙业亮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推荐理由:决定书对中汇所没收审计收入并处以罚款,对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警告并罚款,援引六项审计准则条款可供同业对照执业风险。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专项说明(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