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通报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惩戒情况
中注协根据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组织各地方注协完成2015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共组织828名检查人员检查1381家事务所,抽查业务项目10336个。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不适当或执行不到位,部分业务项目存在未按业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等问题,不正当低价竞争现象依然存在。
中注协根据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组织各地方注协完成2015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共组织828名检查人员检查1381家事务所,抽查业务项目10336个。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不适当或执行不到位,部分业务项目存在未按业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等问题,不正当低价竞争现象依然存在。
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十五号),通报2016年各省级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各省级注协共组织检查事务所1248家,抽查业务项目8363个,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119个、验资1150个、其他专项审计1094个。
中注协发布第十九号执业质量检查通告,2018 年共检查 1236 家事务所、抽查业务项目 8422 个,对 95 家事务所和 235 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号通告,公布 2019 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各级注协共组织 846 名检查人员、检查事务所 1296 家、抽查业务项目 8521 个,其中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6163 个、验资项目 927 个、其他专项审计项目 1431 个,中注协重点检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 5 家、抽取业务项目 54 个。
推荐理由:2019 年度全国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总体规模、抽查项目结构与各级注协的惩戒分类在同一份通告里集中列示,可作为行业执业监管力度的基准参照。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一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公布 2021 年对 1000 家事务所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对 199 家事务所和 465 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的结果,并公告 9 个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汇总 2021 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结果与 9 个典型案例,覆盖印章管理、函证缺失、底稿缺失等常见违规形态,可与往年通告对照观察行业整改进展。
中注协2022年度共对186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259家事务所和336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对27家事务所和54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
推荐理由:中注协2022年度共检查1864家事务所并对259家实施行业惩戒,八个典型案例指向函证缺失与风险评估缺失等共性程序短板。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四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公布2024年对2226家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对343家事务所和78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公开谴责67家事务所和209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78家事务所和204名、训诫56家事务所和179名。
推荐理由:通告披露343家事务所与784名注册会计师受惩戒的规模与分级,并逐家列出质量管理缺失与函证、监盘、风险评估等程序未执行的典型违规情形。
中注协发布第二十五号执业质量检查通告,2025年共对2053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377家事务所和71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通告列出九起典型案例,涉及对同一报表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审计证据不充分、伪造公章编制虚假询证函、违反独立性要求及函证程序缺失等问题,被公开谴责的事务所包括永拓、中审华、上海普道兢实、上海中豪、河南中蓝等。
推荐理由:汇总九类典型违规情形与惩戒处理,覆盖函证缺失、独立性违反与虚假印章等问题,可用于执业风险自查。
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世茂、霍耀俊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大华所在为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同时列明大华所与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及援引的多项审计准则条款,函证、关联方识别和访谈程序的细节可作为同业执业风险对照的参考。
证监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作出处理,认定其在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所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针对中兴财光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在九有股份四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作出行政处罚,列明违反的多项审计准则条款与具体程序缺陷,可作为同业程序对照样本。
证监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830,188.68元并处罚款8,490,566.04元,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霞、孙业亮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推荐理由:决定书对中汇所没收审计收入并处以罚款,对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警告并罚款,援引六项审计准则条款可供同业对照执业风险。
证监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10万元并处罚款420万元,认定其作为海南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决定书列明了天健所与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分别处理,所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条款可直接用于同业执业风险对照。
证监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三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军、王翼初、张锦坤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何军禁入5年,王翼初、张锦坤各禁入3年。决定认定立信所在龙力生物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中存在风险评估程序缺陷、函证过程失控、对银行对账单异常未保持职业怀疑等多项未勤勉尽责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