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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周四
  1. 财政部 · 行政处罚(处罚文号检索)81

    财政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作出行政处罚(财监法〔2026〕318号)

    财政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给予警告并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认定其在思尔芯2020年度审计中未识别6笔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重大会计差错,在姚记科技2022及2023年度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可企业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收入、超限额广告费未做纳税调整及少计在建工程等处理。

    推荐理由:决定书逐项列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思尔芯与姚记科技审计中未保持职业怀疑的具体情形和援引条款,可用于同业执业质量对照。

9月30日周三
  1. 财政部会计司 · 工作通知54

    财政部征求《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财办会〔2026〕35号,公开征求《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30日。本次修订旨在配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的实施配套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起草并接收意见反馈。

    推荐理由:修订征求意见稿配套已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反馈截止日期明确,便于准则使用者按节点提交意见。

  2. 财政部会计司 · 工作通知57

    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应用指南及9个行业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办公厅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应用指南及电力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6日,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推荐理由:财政部就气候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及电力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为气候准则在重点行业的实施提供配套依据。

9月28日周一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34

    强化协会职能作用 创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五

    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新增一款,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自律监督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十四五"期末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达11286家、注册会计师10.6万人;"十五五"时期将着力推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数智化、国际化发展,重点部署数智化转型与可持续鉴证、数据资产审计等新兴业务拓展。

9月21日周一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48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关于行业行政监管的修改与落实

    财政部会计司发文对新注册会计师法中行政监管相关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阐释法律在强化前端准入管理、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方面的核心调整。文件分别说明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审计等重点业务领域实行闭环管理的制度安排,并提出下一阶段在准入审批、任职资格检查、信息化监管、跨部门协同等方面的落实路径。

    推荐理由:梳理新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闭环管理的制度调整,并给出前端准入、事中监督与跨部门协同的落实方向。

9月20日周日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22

    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20周年综述:准则筑基二十载 赋能发展向未来

    2026年9月2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综述,回顾2006年发布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来二十年的建设成果。二十年来修订出台会计审计准则及配套制度110多项,建成由1项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准则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52项业务技术准则构成的审计准则体系,并与香港、欧盟等实现准则等效互认。

9月18日周五
  1. 兴华 · 行业新闻63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行政监管重点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四,对行政监管闭环管理作出系统阐释。修订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实行先证后照,对上市公司审计等金融活动审计服务实施准入管理,并大幅压实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责任。

    推荐理由:作为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财政部会计司对行政监管条款作逐节展开,覆盖准入、事中事后与重点业务闭环,可作为事务所合规设计与内部制度修订的直接依据。

9月16日周三
  1. 财政部会计司 · 工作通知36

    财政部办公厅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财办会〔2026〕30号

    财政部办公厅以财办会〔2026〕30号文,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向各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该解释起草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反馈材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月4日周五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59

    中注协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三,聚焦诚信建设与审计质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三,系统阐释诚信条款的立法背景、行业现有诚信建设进展与新法落地路径。新法将诚信作为执业原则写入法律,新增第七条明确国家支持行业诚信建设,修改后第八条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恪守诚信、客观、独立、公正,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施行。

    推荐理由:中注协对新注册会计师法诚信条款作权威解读,串联顶层制度、执业准则、日常监管与执业质量检查四层逻辑,可作为事务所理解新法落地路径的参照。

9月1日周二
  1. 深圳注协 · 通知公告72

    财政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取代2015年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业务及金融相关审计的事务所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与合伙人人数之积与10000万元的较高者。

    推荐理由:修订后的办法以合伙人人数乘100万元与10000万元两道门槛区分证券类与非证券类业务,对事务所投保额度计算口径形成直接约束。

  2. 广东注协 · 行业动态77

    广东注协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 阐释修法背景与七项核心制度变化

    广东注协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一,系统梳理修法背景、立法意义与七项核心制度调整。2026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法修订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先证后照',将违规出具报告的罚款幅度由最高五倍提高至十倍并新增终身禁业规定,责任主体扩展至第三方配合造假者。

    推荐理由:广东注协系统梳理新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背景与七项核心制度调整,可作为事务所对照执业审批与责任追究变化的参考依据。

8月31日周一
  1. 天健 · 可持续专栏27

    天健可持续专栏(五):可持续信息的质量特征

    天健可持续专栏第五期阐述可持续信息质量特征框架:基础性包括相关性与如实反映,提升性含可比性、可验证性与可理解性,与IFRS S1核心理念一致。我国基本准则虽未采用IFRS S1的分类方式,但要求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与及时性,可靠性体现为完整性、中立性与准确性三个方面。

8月28日周五
  1. 兴华 · 行业新闻72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新办法按业务类型分别设定了最低累计赔偿限额的计算口径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门槛,并给出1年过渡期,事务所可直接据此校准投保与风险基金安排。

  2.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25

    中注协发文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坚持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领导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新增第二条,明确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行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提供法治保障。中注协发文解读,要求全行业从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带动引领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防范执业风险、提升审计质量的实际成效。

  3.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70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就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金融企业审计业务事务所的基本投保额度从5000万元上调至1亿元。办法将注册会计师人数、执业年限、行政处罚记录、涉诉情况等纳入费率浮动机制,累计赔偿限额采用100万元×合伙人人数与1亿元两者取较高者的方式确定,并对保险公司最近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80%等资质条件作出要求。

    推荐理由:逐项说明基本投保额度上调与费率浮动机制的新安排,列举免责情形与监管协同要求,为事务所评估投保方案提供官方依据。

8月27日周四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发布73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

    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替代2015年暂行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事务所须在一年内达标。

    推荐理由:替代2015年暂行办法,按业务类型分层规定累计赔偿限额下限,新增监管平台报备与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

8月24日周一
  1. 容诚 · 容诚动态12

    容诚合伙人为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讲"服务中企出海"

    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与粤港澳会计师青年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在成都联合集训,160余名合伙人参训,容诚12名合伙人全程参与,为人数最多的机构之一。容诚国际业务合伙人于春以"出海东南亚:审计视角下的中企海外业务护航实践"为题作专题分享。此次集训首次实现国家级人才培养工程与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项目跨地域联动。

8月21日周五
  1. 天健 · 可持续专栏42

    天健课题组:我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准则演进与 2025 年度披露现状

    天健课题组在可持续专栏中梳理了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脉络,指出 2026 年为 A 股首个法定强制披露落地年份,沪深北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同步实施。截至 2026 年 6 月 1 日,A 股 2,732 家公司披露 2025 年度 ESG 报告,披露率约 49.66%,强制主体 430 家全部合规;港股披露率 96.6%。

8月20日周四
  1. 深圳注协 · 通知公告42

    财政部召开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落实座谈会 北京与深圳财政部门交流宣贯思路

    财政部7月28日召开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落实座谈会,北京市财政局与深圳市财政局作为财政部门代表发言,介绍新法宣贯思路。北京方面提出以制度完善、数字赋能与协同共进为抓手,将事务所审批转为先证后照并健全事中巡查与事后追责机制,将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罚款上限提升至违法所得10倍;深圳方面围绕全流程归口管理、新设机构实地核查、风险分级处置及行刑衔接做部署,并将推动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8月14日周五
  1. 财政部 · 行政处罚(处罚文号检索)47

    财政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丽作出行政处罚

    财政部就2025年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丽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推荐理由:决定书列明天健所两个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具体未勤勉尽责事项,并据此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单独作出警告处理。

8月12日周三
  1. 天健 · 可持续专栏84

    天健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要点与实施应对

    2026年8月5日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将利润表损益统一划分为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和终止经营五类,新增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并细化分解汇总原则与重要性定义。

    推荐理由:对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梳理利润表五分类与管理层业绩指标等核心变化,并给出会计科目梳理与信息系统衔接的具体建议。

8月11日周二
  1. 湖北注协 · 通知公告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 年修订版)全文公布

    湖北注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 年修订版全文,该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条文明确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制度,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存放在中国境内,并对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设置最高违法所得十倍或五百万元的罚款。

    推荐理由:注册会计师法 2026 年修订版全文公布,处罚上限设至违法所得十倍或五百万元并细化底稿存放与回避要求,为事务所对照合规边界提供直接依据。

8月10日周一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发布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2026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形成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次修正后的全文。文本涵盖考试注册、业务范围与规则、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章节,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对违反执业准则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设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处理。

    推荐理由: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次修正后的全文,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违规罚则与行业监管要求,可作为执业合规的直接对照依据。

  2. 大信 · 行业资讯65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以财会〔2026〕11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2027年1月1日起对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的企业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30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提前执行。

    推荐理由:准则按境内外上市与非上市企业分三个时间点施行,利润表项目重新划分为五类,是2014年原准则的系统更新。

  3. 兴华 · 行业新闻95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修正决定 全文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6月26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修正后法律共八章六十条。修订版细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设立审批、审计工作底稿境内存放等条款,规定对违反业务规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处最高五百万元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或吊销执业许可,并明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与年度检查职责。

    推荐理由:全文收录2026年6月第二次修正后的注册会计师法完整条文,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审计底稿境内存放、违规处罚幅度等新增或调整内容。

8月6日周四
  1. 吉林注协 · 通知公告93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分阶段实施并取代财会〔2014〕7号。

    推荐理由:相较2014年旧版,准则重构利润表损益五分类并新增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分阶段施行便于各类企业对照新旧条文梳理差异。

8月5日周三
  1. 兴华 · 公司新闻89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26年7月24日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废止财会〔2014〕7号文件。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及在境外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的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30年1月1日起执行,允许提前执行。

    推荐理由: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按境内外上市与否分阶段设定执行时间,并对损益分类作出重新规定。

  2.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发布92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以财会〔2026〕11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对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和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的境外上市企业施行,2029 年 1 月 1 日起扩展至其他境内上市企业,2030 年 1 月 1 日起覆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原 2014 年版本同步废止。

    推荐理由:准则替代 2014 年版本并分阶段施行,利润表要求损益按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和终止经营五类别分类列示。

  3. 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92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以财会〔2026〕11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30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提前执行。

    推荐理由:修订后的准则对利润表结构引入五分类列报,不同类型企业的执行时点分三档安排,可用于同业对照新旧列报口径。

8月3日周一
  1. 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58

    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依据各地财政厅(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征集情况以及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分析结果,梳理准则执行中的典型问题并依据准则规定给出正确做法讲解。报告指出2025年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平稳实施,但部分企业仍存在准则理解不到位、会计判断偏差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要求企业对照报告检视并纠正,会计师事务所将相关问题列入审计工作关注重点。

    推荐理由:财政部汇总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典型问题并依据准则给出正确做法讲解,可作为企业和事务所对照检查、防范审计风险的官方依据。

  2. 湖北注协 · 通知公告56

    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对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典型问题进行梳理,依据准则规定作出针对性分析和正确做法讲解,要求企业对自身会计处理进行对照检视并纠正同类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将其列入审计关注重点。报告指出,仍有部分企业对准则部分内容理解不到位、会计判断和处理存在偏差、信息披露不充分。

    推荐理由:报告梳理了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典型问题并给出正确做法,可供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照检视同类处理。

7月23日周四
  1. 吉林注协 · 通知公告76

    财政部部署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工作

    财政部以财会〔2026〕10号通知部署新法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前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各地从充分认识修改意义、组织宣传培训、修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做好准备。通知明确财政部正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等配套制度的修改或制定工作,并要求各地区清理与新法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及自律文件。

    推荐理由:通知列出新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的四方面部署与配套制度清理要求,可作为事务所和地方协会对照落实的工作依据。

7月13日周一
  1. 财政部会计司 · 国际动态24

    第八届"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论坛联合公报

    2026年7月7日,第八届"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中国,来自18个机构的代表参会,4个机构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论坛围绕中巴企业财务报告数字化转型合作研究、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巴基斯坦可持续报告制度等议题深入讨论,中方介绍了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20周年主要成果,第九届论坛将由中方线下举办。

7月10日周五
  1. 财政部会计司 · 国际动态17

    第八届"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论坛成功举办

    第八届"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于2026年7月7日以线上方式举办,由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办,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代表参会。论坛介绍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建设20周年主要成果,围绕中巴企业财务报告数字化转型合作研究、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等议题交流,通过联合公报并确定第九届合作论坛安排。

6月26日周五
  1. 兴华 · 行业新闻9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新增坚持党的领导、诚信建设和注协行业自律监督等内容,并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明确审计工作底稿存放在境内、不得擅自携带出境;对违反执业准则出具不实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设定了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证书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故意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推荐理由:修订涵盖行业党建、注册准入条件、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底稿境内存放与财政部门监管处罚等多项制度,可作执业合规参照。

6月22日周一
  1. 湖北注协 · 通知公告82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拟提高违规出具报告处罚额度至违法所得10倍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继续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改包括增加行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完善诚信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原则、新增注册会计师不得出具虚假报告等执业禁止性规定,以及明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

    推荐理由:草案拟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倍数提高至10倍并完善资格罚适用情形,可作为事务所预判执业风险与合规边界的立法参照。

6月18日周四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通知公告7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部署2026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中注协印发2026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知,要求地方注协按20%比例检查1,906家非证券所,实现5年周期全覆盖,并与财政部联合检查102家证券所。重点关注质量管理、执业质量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研经费等专项审计风险,将挂名执业、70周岁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年度出具报告超100份的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纳入重点监管。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2026年执业质量检查的检查范围、重点领域与时间安排,对挂名执业、70周岁以上注册会计师等新增重点作出要求。

6月17日周三
  1. 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79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

    财政部以财会〔2026〕7号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分别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无追索权特征金融资产与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下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即期汇率估计方法与披露要求。首次执行时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推荐理由: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对无追索权金融资产分类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两类实务问题给出官方处理口径。

  2.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发布85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分别规范无追索权金融资产与合同挂钩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口径,以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即期汇率估计与披露要求。解释涉及的会计准则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首次执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推荐理由:财政部印发第20号准则解释,明确无追索权金融资产和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口径,并规范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折算与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