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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陕西局 · 行政监管措施·· 2026-05-28站内评分31

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黄丽琼、魏云锋、李晓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导读

证监会陕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丽琼、魏云锋、李晓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证监会陕西局 · 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