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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湖南局 · 行政监管措施·· 2025-11-11精选站内评分48

湖南证监局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及张伟、朱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关于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导读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张伟、朱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涉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审计执业事项。

推荐理由

湖南证监局对事务所与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步出具警示函,警示对象与挂牌审计项目在决定书中明确,可作为同类执业风险参照。

来源:证监会湖南局 · 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