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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山东局 · 行政监管措施·· 2025-11-28精选站内评分46

山东证监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导读

山东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推荐理由

山东证监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依据证券法作出,可对照同类执业监管口径。

来源:证监会山东局 · 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