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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导读
山东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狄海英、叶冬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推荐理由
山东证监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狄海英、叶冬林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依据证券法作出,可对照同类执业监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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