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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圳局 · 行政监管措施·· 2026-07-03站内评分33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罗跃龙、胡兵、曾毅凯、杨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导读

深圳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罗跃龙、胡兵、曾毅凯、杨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证监会深圳局 · 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