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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 · 监管措施·· 6 天前精选AI 评分80

上交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姚福欣、江峰予以公开谴责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姚福欣、江峰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AI 导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姚福欣、江峰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023 年年度审计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测试、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推荐理由

决定书指明审计机构在风险评估、函证、访谈等多项程序的具体缺陷并予以公开谴责,可作为同类审计失败案件的情节与处理参照。

来源:上交所 · 监管措施 · 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