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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1-06-03站内评分4

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导读

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9号通知,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适用期间由2021年6月30日前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前。企业执行应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且简化方法的选择须在适用范围调整前后一致应用于类似租赁合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作为出租人不适用本通知。

来源: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 · casc.org.cn